“窃钩者诛,窃国者侯”解说
《庄子·胠箧》:“彼窃钩者诛,窃国者为诸侯;诸侯之门,而仁义存焉。”“窃钩”,就是小偷小摸,偷盗一点财货。这是令人痛恨的,特别是那些被偷盗的当事人。本来自己的钱财就很少,甚至难以维持自己的生活,一旦被偷盗,真想将小偷碎尸万断,食其肉寝其皮,方解心头之恨。对小偷的这种痛恨是应该的,可以理解的。“国家”则利用老百姓的这种心理,以法律制裁小偷,给他们戴上有罪的帽子,使他们在社会上处处遭受白眼,更说不上有什幺人的尊严。“窃国”,就是盗取邦家,夺取*权。“国家”,乃是众人的国家,从道理上讲,每个成员都可以当*掌权。那种帝王将相代代相袭、不可更改的说法是荒谬的,是统治者愚民*策的一部分。为了老百姓的利益,从原来的统治者手中夺取*权,不是什幺“窃国”。不过,话又说回来,历史上真正为了老百姓利益夺取*权的人和集团,稀少得几乎等于零。历史事实告诉人们:“窃国”的人大多是大“盗”,成功的就是“王”,失败的就是“寇”;“盗”而成为“王”的人,把“盗”而成为“寇”的人和“小偷”一样对待——运用手中的权力、主要是武器,制定各种法律制度,严厉打击“寇”和“小偷”,使他们丢尽脸面,名誉扫地,甚至投进监狱,杀去头颅,将他们的亲友归为另类,让他们永远不得翻身。“盗”而为“王”的人对待自己则完全是另一做法:大展宣传攻势,说自己是代表天老爷的意旨去“盗”的,即所谓“奉天承运”,把自己抬上“天子”的位置,谁敢说个“不”字?在一系列愚民宣传中,当初为“盗”而夺得天下的人成为“王”、“天子”,老百姓也就当成真理接受下来,传之后代,就是庄子说的“仁义存焉”。当年同为“窃”的“盗贼”,命运如此不同,这就是历史!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