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生儿肺透膜病网站

注册

 

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

四类食品可免标保质期新规9月1日起施行 [复制链接]

1#
中科医院用爱心承担责任

四类食品可免标保质期 新规9月1日起施行


近日从国家质检总局了解到,该局最新颁布的《化妆品标志管理规定》和《食品标志管理规定》将于2008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我国化妆品和食品在标志方面将更加严格。


规定要求,食品标志应当清晰地标注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。如果食品的保质期与贮藏条件有关的,应当标注食品的特定贮藏条件。乙醇含量10%以上(含10%)的饮料酒、食醋、食用盐、固态食糖类,可以免除标注保质期。

分享 转发
TOP
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